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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我校学生公寓楼宇名称征集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07-19     浏览量:

为推进“一站式”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工作,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底蕴和人文内涵,营造温馨和谐的住宿环境,发挥校园环境的育人功能,现面向全体师生开展我校学生宿舍楼宇名称征集活动。

一、征集范围:

本次命名征集的公寓楼宇主要包括:我校长安校区学生公寓1-19号楼,太白校区学生公寓1-12号楼。

二、楼宇简介:

长安校区学生公寓:1-12号公寓楼2015年建成使用至今;13-17号公寓楼近几年陆续建设;18-19号公寓楼于2020年建成使用至今。其中1-17号公寓楼是六楼低层建筑,18-19号公寓楼是22楼高层建筑。

太白校区学生公寓:1号公寓楼1974年建成使用至今,目前入住男生博士;2号公寓楼1977年建成使用至今;3-4号公寓楼1953年建成使用至今,目前入住女研究生;5号公寓楼1979年建成使用至今,目前是男生公寓;6号公寓楼1981年建成使用至今,目前是男生公寓;7号公寓楼1985年建成使用至今,目前是女生公寓;8号公寓楼1986年建成使用至今;9号公寓楼1994年建成使用至今,目前是女生公寓;10号公寓楼1994年建成使用至今,目前入住男研究生;11号公寓楼2012年建成使用至今,目前是女生公寓;12号公寓楼2013年建成使用至今,目前是男生公寓。

三、命名原则:

1.命名应寓意格调高雅,涵蕴丰富,契合我校学生公寓的文化和特色,彰显公寓文化和大学精神,对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激励作用,对公寓的长远发展具有昭示作用,能反映出师生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和追求的理想;

2.命名应坚持功能性、人文性、艺术性相统一。立足学校实际,尽可能从历史传承、校园布局、功能安排等方面考虑,做到自成体系、风格统一、易于识别;

3.命名应对公寓楼宇区域的功能或性质有标识作用,与周边建筑物、景色、校园整体规划协调一致。既要注重关联性,又要体现个体与整体的统一性;

4.命名应使用规范汉字,字数不宜过多,2-3字为宜。要力求言简意赅、琅琅上口、优美平实、通俗易懂,避免使用生僻字或多音多义字;

5.命名要具有独创性、新颖性、时代性,须昂扬向上,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。

四、活动要求:

1.作品内容要符合命名原则,对所命名的公寓楼宇区域名称要提供不少于50字的文字说明或意义诠释。按照系统性、整体性原则,每个命名方案,可提供分校区命名,也可涵盖本次区域所包含的全部公寓楼宇楼宇;

2.按要求填写《西北大学楼宇命名表》(附件1),提交电子稿或书面稿,稿件请注明姓名、单位及联系电话。

3.来稿无论采用与否,恕不退还,请投稿人自留底稿。投稿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。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,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;

4.作品一经采用,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西北大学后勤集团所有,学校有权修改和部分采用应征作品;

5.对于本次征集的入围作品和终选作品,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。

五、投稿方式:

1.作品征集时间:2023年7月20日-8月10日;

2.请在8月10日17:00之前,将投稿作品发送至公寓中心邮箱,785163715@qq.com, 邮件统一名称为“公寓楼宇命名征集+联系人姓名+联系方式”;

3.联系电话:028-88308533

 

 

西北大学后勤集团

2023年7月19日